寿光市妇幼保健院住院病人须知

发布时间:2025-01-23
        您好!感谢您对我院医务人员的信任。为了保证您在住院期间能得到安全高效的医疗和护理服务,请配合我们完成以下工作:

 1.住院患者及其家属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医院。

 2.住院期间,请保管好您的财物(现金、有效证件、各种消费卡、首饰等)以免被盗。如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与医务人员联系,或直接拨打院办公室电话:5192586,15169510001。

 3.请留1—2人陪护,并固定陪护人员。住院期间,不得私自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需征得值班医师同意后方可离去。

 4.请在规定时间内探视,时间为每天上午10:00—11:00,下午15:00-16:00(传染病流行期间不探视)。每次探视不得超过两个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人一般不得探视和陪护;重症病人的探视应服从治疗需要。

 5.为了您及家人健康,请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病室每日开窗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6.如您是在产科住院分娩,请看护好自己的宝宝,不要让陌生人入室抱走宝宝。新生儿要保持侧卧位,防止呛咳,并保持脸面在母亲的视线之内。患儿住院期间,请您注意使用床档,严禁患儿在窗台及阳台上攀爬,小心使用暖水瓶、热水袋、水杯等有烫伤危险的生活用品,谨防意外发生。

 7.我院是爱婴医院,请配合医护人员按照爱婴医院管理标准和要求,实施母乳喂养。

 8.医院内严禁吸咽,严禁在病房内使用各种电器(如电饭煲、电磁炉等),以免引起安全事故。严禁在窗台及阳台上攀爬,以防坠楼,请勿从窗口向外抛弃物品。

 9.请患者及家属认真遵守医院的安全制度,如因违反医院安全制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患者自负。

 感谢您及家人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请您详细阅知以上内容,确保知晓并执行。如有不清楚,请您告知责任护士,由责任护士为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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