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妇幼保健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孕产妇就诊公告
孕产妇是新型冠状病毒的易感人群,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和新生儿防护,保障母婴健康,现发布我院孕产妇就诊公告:
1、建议孕产妇尽量居家不外出。如确有就诊需要,请做好防护到院就诊。途中注意保暖,避免感冒,孕妇及家属(限一人)均应正确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选择自驾车来院就诊。
2、如有寿光以外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请自觉到社区报备,如无特殊情况需居家隔离14天后再外出就诊。
3、我院目前没有设置发热门诊。若您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请至我市定点医院(寿光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我院实行严格的预检分诊制度,您在进入医院大门、门诊楼及诊室时,请务必告知本人真实的流行病学情况并配合检测体温。
5、如您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如实告知工作人员,并遵循医护人员建议,真实、完整地登记有关信息后,按照预检分诊要求到指定地点就诊。
(1)体温≥37.3℃;
(2)两周内有寿光市以外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
(3)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或其他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5)其他可疑不适症状如:乏力、干咳、呼吸困难、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
6、如果孕妈妈出现产科急症,如阴道出血、腹痛、胎动异常、临产征兆等,需及时到医院就诊。
7、孕产妇于我院住院期间谢绝探视,所有探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病房。住院期间陪护人员固定两人,须在护士站办理陪护证,不得随意更换,在出入病房、一楼大厅时主动出示陪护证,严格一人一证以免引起交叉感染。
如有情况变化请随时关注本院相关公告。
寿光市妇幼保健院
- 附件下载:
- 上一篇:急诊留观流程
- 下一篇:寿光市妇幼保健院就诊公告